中国玩具网 - 玩具行业门户网站 !

商业资讯: 玩具新闻 | 玩具企业 | 技术设计 | 玩具知识 | 玩具酷图 | 政策法规 | 动漫游戏 | 开店常识 | 玩具市场 | 国外资讯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政策法规 > 误把仿真枪当玩具枪 果园老板被判1年9个月
2.biz | 商业搜索

误把仿真枪当玩具枪 果园老板被判1年9个月

信息来源:sotoy.net   时间: 2013-11-01  浏览次数:166627

    停业的游戏野战场将18支“游戏枪”弃置在果园内,果园老板不假思索将这批枪支出租给客人玩乐,谁也没有想到这18支“游戏枪”里竟然有一支仿真枪。果园老板后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入罪获刑。昨日,佛山市高明区法院向媒体公布一批涉枪支弹药爆炸物案例,案例显示不少市民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认识存在误区,法官提醒市民,国家对枪支弹药爆炸物有严格的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制造和销售仿真枪,市民要认识这些误区避免触犯法律构成犯罪。
    A用仿真枪打野战游戏
    果园老板姓李。2005年,李某在高明区承包了一果园。2006年,他应一旅行社老板的要求将果园的部分区域出租给旅游社经营游戏野战场。
    该游戏野战场后因经营不善停业,旅行社老板将打野战游戏用到的汽枪、迷彩服、钢盔等装备弃置在果园内。2011年底,有客人到果园提出想玩野战游戏,李某不假思索就将枪支出租给客人玩乐,并收取每人每次80元。
    今年4月20日上午,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从果园处查获了该批疑似枪支18支。李某承认该批枪支由其持有,是上一任老板留下的。
    公安机关鉴定,该批枪支当中,有17支为自制气枪(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军用枪),另1支为仿真枪。
    高明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法官点评:普通民众对“游戏枪”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以为“游戏枪”就是“玩具枪”。其实,“游戏枪”等仿真枪也有可能是枪支,只要其符合《枪支管理法》中规定的枪支的特征,即应该认定其为刑法意义上的枪支,而不能将仿真枪一概排除在枪支之外。经营类似的游艺项目应当办理经营许可证,并到公安机关对涉及“枪支”的性质进行鉴定,避免触犯法律。
    B 自学制作枪支
    谭某是一名军事爱好者。2010年,谭某通过互联网学习枪支制造知识,并利用自制木托和气枪枪管等制造了一支枪支。
    2012年3月,丰某通过网络与谭某相识并知道谭某制造了一支枪支,后双方约定丰某以2500元的价格购买谭某自制的枪支。同年4月,谭某将该枪支分拆后邮寄给丰某。公安机关起获该枪支后鉴定,该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军用枪。谭某、丰某交代,玩枪只是个人兴趣,从没想过利用气枪去做坏事,也没有想过这样会构成犯罪。
    高明法院认定,谭某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丰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官点评:国家对枪支实行严格管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C书店售卖气枪铅弹
    今年1月21日晚9时许,公安机关在鹤山烈士陵园附近发现行人李某行李袋内藏有3900发气枪铅弹。根据李某供述,该批铅弹是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一家书店内购买的。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在涉案书店内起获气枪铅弹21800发。事后,书店的经营者何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有客人到书店询问过有无铅弹售卖,我觉得这是一条生财之道。”何某供述说,我也知道不能售卖铅弹,但想着也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没想到会构成犯罪。经公安机关鉴定,扣押的铅弹均为4.5毫米的气枪铅弹。
    高明法院认为,何某非法出售气枪铅弹25700发(其中3900发已卖出,21800发未卖出),刘某非法购买气枪铅弹3900发,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买卖弹药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官点评:气枪铅弹属于弹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10发以上、气枪铅弹500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100发以上构成犯罪,数量达到前述标准5倍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将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资料]
    仿真枪认定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 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 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玩具网证实,仅供您参考